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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检察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普法宣传教育系统采购公告
日期:2025-03-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ZCG-G2025-0015 项目名称###市检察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普法宣传教育系统 预算金额:40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万元 采购需求:检察院工作职能的日益丰富和多样化,需要一个高效、稳定的检察普法宣传教育音视频系统来支持各种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人员的有效管理。随着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智慧检务工程的加速推进,检察普法宣传教育音视频系统已从一个单纯的以听为主的场所,逐渐演变成为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的信息资源交流场所,通过清晰的音视频效果,可听可看、可触可感,增加互动和临场体验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交流信息,增强普法宣传教育效果。多媒体检察普法宣传教育音视频系统的高效性能够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信息传递速度,借助多媒体检察普法宣传教育音视频系统来提高工作效率,满足日常工作中对普法宣传、案件新闻公开发布、法制教育、岗位练兵、行政会议、业务交流等活动的需求。使得检察院能够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内容,试运行3个月后进行项目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7.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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