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胶发改审[2023]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业主,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少海惜苑路片区地下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2标段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小型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少海惜苑路片区地下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2标段项目部。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政策及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小规模优先),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近两年内财务资金管理良好,无负债经营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大中型市政、房地产、地铁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出具的履约证明(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投标;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5日至2025年03月11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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