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银景泰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景泰)D区35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PC)工程(第三标段)一次设备部分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景泰D区35万千瓦一期15万千瓦光伏项目、景泰D区35万千瓦二期10万千瓦光伏项目、景泰D区35万千瓦三期10万千瓦光伏项目集电线路、配套110kV升压站、接入景泰北330kV变电站110kV送出线路施工。
项目地点: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货期要求:2025年4月15日前,具体进场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4、本项目共三个标段,一标段:低压开关柜;二标段:接地变兼站用变;三标段:35kV全绝缘管型母线,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清单,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规范按业主单位审批的招标方案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应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能自主生产产品,并提供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设备必须具有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容量/规格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低压电气设备应具有3C认证。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04日至2025年3月10日,每日09: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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