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中心供氧、正负压及呼叫系统维修改造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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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常用零配件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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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心供氧、正负压及呼叫系统维修改造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二次) |
明细表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本项目第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供报价供应商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设计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等)、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一)申领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1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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