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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110千伏变电站配出4回10千伏线路工程和薛家湾地区微电网群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3 收藏项目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北山110千伏变电站配出4回10千伏线路工程和薛家湾地区微电网群试点项目EPC总承包。
二、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资金来源:工程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为银行贷款。

2.2招标范围:

北山110千伏变电站配出4回10千伏线路工程和薛家湾地区微电网群试点项目EPC总承包的勘察、设计、建安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管理、调试等EPC总承包工作。

2.3标段划分:

电压等级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核准文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计划工期

10kV

标段1

北山110千伏变电站配出4回10千伏线路工程和薛家湾地区微电网群试点项目EPC总承包

2312-150622-60-01-286867、2312-150622-60-02-930502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30日,总工期90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北山110千伏变电站配出4回10千伏线路工程:改造10千伏电缆线路16.917公里,10千伏架空线路1.089公里,通信光缆12.21公里,环网箱27座。

薛家湾地区微电网群试点项目:项目拟构建3个380V台区级微电网和3个10kV线路级微电网,建设1个微电网系统一体化监控平台。

投标人须采取特殊施工组织措施,配备充足的施工力量,配置齐全的施工要素,关键人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作业层班组骨干(班长兼指挥、安全员、技术兼质检员)等,以及发包单位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人员)核心队伍素质须过硬,并确保投标文件中人员配置与施工现场一致,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未经招标人批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确保工程按期竣工投产。投标人对上述工期及保证措施在投标文件中须予以承诺。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验评要求。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发证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前的勘察设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执行原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发证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前的施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执行原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信誉要求

①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②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③ 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7接受联合体。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设计单位担任。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投标文件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注1:以上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具备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制造于一体的集团化公司参与投标;鼓励电力设备材料制造成套化较高的企业参与投标。

注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3.1”、“3.6 信誉要求中①、②、③”、3.8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5日8时59分59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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