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矿井智能化建设方案专项设计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山西晋城矿区郑庄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的通知,晋发改能源发【2019】15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根据国家《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2023年3月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智能化建设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能源规〔2023〕2号)和《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评分方法》具体要求,对矿井智能化建设进行设计规划,以达到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标准要求,同时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依据山西省能源局公函(晋能源规〔2023〕2号)《煤矿智能化建设评定管理办法》,郑庄矿智能化建设按中级智能化矿井进行申报评定,部分系统按高级智能化设计,且所有技术资料通过申报及验收要求(企业及政府部门)。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矿井智能化建设方案专项设计。
标段(包)内容:对智能化煤矿信息基础设施、地质保障系统、掘进系统、综采系统、主运输系统、辅助运输系统、综合保障系统、安全管控系统、煤矸石回填(充填)系统、经营管理系统等10个方面内容进行规划设计(不包括选煤厂)。
如政府发布新的验收规范,相关内容发生变化,对照新的验收规范所要求建设的系统进行设计。
2.3服务地点: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专项设计,从合同签订至郑庄矿井通过国家(省)能源局验收止。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矿井智能化建设方案专项设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井全系统智能化专项设计业绩(任意单独子系统或某工作面的设计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
、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供用电、工业电气自动化、电气、机电、煤炭工程专业(具备其中一项即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3-3 18:00至2025-3-10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3-2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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