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Z
2.项目名称:F***电磁波宁静区无线电设施及建设遥感监测劳务协作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33.2万元,(该采购预算为劳务总承包费用(包含:人工工资、社保、税费、管理服务费等包干使用)。
5.最高限价(如有):33.2万元。
6.采购需求:F***电磁波宁静区无线电设施及建设遥感监测劳务协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需求。
7.质量要求:提供项目成果质量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院二级质检合格。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期限及工期要求:按计划开展监测,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
10.成果清单:内业变化信息解译图斑、外业实地调查与核实图斑、监测成果数据库、成果图件等。
11.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勘查等):无,自行勘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4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特殊资格条件:
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 03 月 03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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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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