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全(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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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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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安全(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
否 |
1项(11名保安人员) |
495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95000 |
495000 |
495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
(2)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采购包1。
(4)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
(5)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注: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关于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说明: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成交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 注: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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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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