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XZZ
项目名称:漳州市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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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所属 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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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漳州市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260000 |
260000 |
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进口产品:不适用。
2.2、节能产品不适用。
2.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2.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参加磋商: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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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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