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集装箱。具体采购的物资及规格详见包件数量附表。
1.2本次采购的数量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供应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竞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调整的物资数量和规格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
2.竞标人资格要求:
2.1竞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竞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附表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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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规格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竞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
竞标文件 售价(元) |
竞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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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 |
海运集装箱3m*6m*3m |
JZX-01 |
个 |
13 |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生产、供应的能力以及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各项质量指标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建筑相关技术要求。竞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竞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一份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竞标物资原材料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竞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一份同类物资在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供货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8、本次竞标物资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分包件,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竞标。同一竞标人最多中标一个包件。本次竞标不接受被中铁二十四局及其上级单位列入最新一期的《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报价。 |
5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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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集装箱3m*9m*3.4m |
个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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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箱3m*6m*2.8m |
个 |
437 |
|||||
|
合计 |
460 |
3.竞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5日17时00分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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