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淮塔园林上山道路修缮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2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0.26万元
采购需求:
淮塔园林上山道路修缮提升工程,本工程起点位于淮塔南门向北150米国防园北上山通道开始,沿老路向西,道路终点与纪念塔北停车场相接处,路线全长813米,道路设计宽度3米。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1份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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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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