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及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承销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受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承销服务招标项目
(二) 项目类别:资格类
(三) 招标内容及用途:见第二章招标人需求。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销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三)须出具“不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暂停债券承销业务处罚时间内,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相关主管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况”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五)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承销业务会员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六)具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案例经验(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七)须正常运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八)本项目只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公司不少于两家,且至少应含有一家券商及一家银行,否则其投标无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一)至(七)项要求;
2.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且应明确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业绩评比方。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也不允许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只接受已投标登记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三、 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 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相关资料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