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段编号:HZZC
2、标段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新镇区商业中心-4#8#楼通风空调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41123.24元
5、最高限价:541123.24元
6、采购需求: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新镇区商业中心-4#8#楼通风空调维修工程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如是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及证明材料(2024年08月-2025年02月任意一个月);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1.6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3、磋商供应商确定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8月-2025年01月社保缴纳证明)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执行连建管函[2021]202号,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
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⑵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 28 日至2025年03月 07 日(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 11 日 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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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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