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预算:2025年惠州市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课题研究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不高于35万元。
三、申报对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并具有完整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运营管理。
(二)在申报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受到其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以及未因违法经营受到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以我局于本项目申报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中标后,应由本机构人员独立完成项目任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成员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费用报价。项目报价不高于35万元。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为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具体费用由申报单位在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中提出。
(四)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六、项目要求及成果
(一)项目要求
1、深入开展惠州市营商环境的现状与问题调研分析,全面覆盖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关键领域,确保调研的深度与广度。
2、系统研究世界银行B-READY新评估体系及国内先进城市在营商环境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惠州市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策略与具体措施。
3、组织并实施相关学习交流活动,旨在提升我市相关政府部门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认识与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
(二)项目成果
2025年4月中旬前,完成《惠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清单》研究报告。
七、申报材料递交及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3月6日17:30前……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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