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2025年度天津港新港航道港池泊位水深维护疏浚专项养护工程设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新港航道主航道 47.5km、北航道10km、南北两侧小船航道 17.11km 及天津港港池泊位进行维护疏浚等专项养护。工程预计疏浚量约485万方,其中航道部分疏浚量370万方,港池泊位部分疏浚量115万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预算及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甲级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项相关航道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3.信誉要求:(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证明书等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港口土建专业)的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相关航道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应证书,工作年限承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甲方证明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甲方证明中须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其他: /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3月6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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