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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高架和平路匝道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A)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2-28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春风高架和平路匝道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单位:元):2540000.00     5.最高限价:2539653.30元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春风高架和平路匝道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1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应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的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否。    9. 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于2020年11月30日后审批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06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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