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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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项目名称 |
包号 |
项目工期进度 (计划开/竣工日期) |
最高限价(含税) |
应答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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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合肥地区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项目 |
包1 |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
本包单价报价,单价限价为0.0025万元/kW |
1、应答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资质之一: 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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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2025年变电站绿化维护 |
包2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77.8万元 |
自2022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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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2025年变电站精益化治理 |
包3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8.2万元 |
自2022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变电站治理维护业绩不少于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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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2025年芜湖地区新能源电站运维 |
包4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1年 |
64.61万元 |
1、自2022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类似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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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宿州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第三会议室基础环境整治 |
包5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
64.6万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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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宿州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第三会议室会议系统完善 |
包6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
42.6万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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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高新中心老旧(破损)计量箱更换消缺 |
包7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
38.8万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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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特种车辆维保项目 |
包8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75万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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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肥环巢湖示范带用能辅助服务项目 |
包9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83万元 |
自2022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信息系统设计、开发或实施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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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节约电力电量认定审核劳务外包项目 |
包1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12月31日 |
74万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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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2025年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
包1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12月31日 |
8万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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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2025年宣传、展示等材料印刷服务 |
包1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 |
5.5万元 |
1、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其他印刷品); 2、自2022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印刷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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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充电桩责任险项目 |
包13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1万元 |
1、应答人须具有银保监会核发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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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职业、公众责任险项目 |
包14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93.56万元 |
1、应答人须具有银保监会核发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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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财产、机器、工程等保险项目 |
包15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本包费率报价,费率限价0.071% |
1、应答人须具有银保监会核发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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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FW |
服务类 |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信息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包16 |
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8万元 |
无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其他。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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