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 2、工程名称###市任城区平店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3、标段划分:1 4、工程概况: 本项目###市任城区平店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内容包含28台电梯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为准,投资估算额:********万元。 5、招标人###市市中区城****公司 (1)联系地址###市中###路6###****局) (2)联系人:王经理 (3)联系电话:******** 6、**:济宁嘉运项目管****公司 (1)联系地址:山东###市任###街道永基城A座1001室 (2)联系人:张经理 (3)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①有供货能力并能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代理商,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字样),同时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制造商如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②制造商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如制造商更换新许可证的,须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③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其所代理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如制造商更换新许可证的,须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联合参与本项目的安全责任约定。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未被暂停或取###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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