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一标段:巫山县曲尺乡朝阳村、龙洞村;二标段:巫山县巫峡镇白水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标段:龙洞村现有混凝土路面进行油化长度3.464Km;庭院改造20096㎡,新建花池817m,外墙改造42343.2㎡,其中朝阳村外墙改造面积约13198.9㎡,龙洞村外墙改造面积约29144.3㎡。
二标段:道路整治共0.726km,庭院改造38处6778m²,外立面改造范围涉及220栋民居,外立面面积约53849.02㎡。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505.88万元(一标段:1783.22万元、二标段:1722.6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596.78万元(一标段:1233.76万元、二标段:1363.0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一标段:10个月,二标段:9个月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巫山县曲尺乡朝阳村、龙洞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二标段:巫山县巫峡镇白水村、桂花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
2.7 其他: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投标,开标及评标时按照1至2标段的顺序进行,若同一投标人且为同一项目管理机构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能在其它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以上。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以上。
□否,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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