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西宁市分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青海
(3)项目概述:完成西宁市分公司车辆保险服务商采购工作
(4)资金来源: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分公司承担
(5)预算金额:该项目年预算金额70万元/年,服务期2年,总预算140万元(包含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该项目具体包括:253辆汽车购买交强险;车船税;车损险;机动车第三者100万责任保险;司机座位险每座10万;乘客座位险每座10万;198辆电动三轮车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每车每年累计责任限额10万元,其中:每车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5万元、人身伤亡责任限额2.5万元。附加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每车每年累计责任限额5万元,每车每次人身伤亡责任限额2.5万元。
(6)服务期:2年
(7)服务地点:西宁市
(8)成交供应商:1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营业范围中应具有机动车辆保险等类似相关营业范围(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经营资格的合法性,并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从业资质证照(需提供中国保监会依法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并保证相关证照处于有效状态,到期前应主动更换。证照变更或年审后需及时提供复印件给甲方。
(七)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承诺函无效)。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于2025年03月01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天0:00至24:00……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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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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