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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5-02-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Y2025-YACG005 项目名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合同包采购标的数量合同包预算允许进口询价保证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一批采购项目1(批)********否 5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特定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件佐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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