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市青少年宫、市科技馆房屋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青少年宫、市科技馆房屋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5〕22号)
1.4招标人: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1.5项目业主: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1.6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市青少年宫、市科技馆房屋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FJSG0500G250225001001001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FJSG0500G250225001001001
2.5建设地点: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
2.6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单体和电气部分,本项目最大跨度为46.9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建筑单体
市科技馆A座面积6286平方米、B座面积3143平方米、市少年宫艺体馆3827平方米、优智园3357平方米、教学楼3335平方米、共用的办公教学楼面积2404平方米。
1、设计标准
建筑结构:框架结构
建筑高度:20m。
抗震烈度:7。
2、建筑
市青少年宫、市科技馆6座单体楼楼顶做防水处理。拆除市科技馆前大台阶破损石材并新建基层,铺装利旧,市青少年宫、市科技馆户外重新铺装新石材地砖,拆除并重新浇筑破损散水坡,砌筑加固下水井口。市青少年官幼儿园消防改造。维修和更换空调,局部粉刷室内。
(二)电气部分
办公楼、艺体楼电路改造。更新高清网络摄像机90个点,包含主控部分、显示部分、存储部分、线路传输部分;更换高低压配电间抽屉式开关,10kV双电源供电高压开关柜,新建轴流风机。
干线电缆采用 WDZ-YJF(E)-辐照交联低烟无卤阻燃聚乙烯电力电缆,支线部分:照明回路采用 WDZ-BYJ-0.45/0.75kV 导线,非消防线路选用WDZ-YJ(F)E电缆或WDZ-BYJ(F)导线。办公室选用T8节能型灯管,潮湿场所的灯具选用防水防尘型,吸顶或嵌入吊顶安装,走廊采用LED灯。照明采用智能控制,照明箱内设智能照明控制模块,采用RS-485总线连接灯控面板进行控制。
主要工程量:屋面防水拆除及新建8538.28平方米,幕墙打胶45690.5米,室内粉刷14085平方米,地板更换1800平方米,花岗岩石材场地拆除及新建2800平方米,立式空调10台,高清网络摄像机90台,高压配电柜10台,轴流风机4台,配电箱12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合同估算价:554.18万元。
2.8计划工期: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143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1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条件如下: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
(1)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1.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 。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按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施工员:1名,安全员:2名,质量员:2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
(5)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指定位置,未明确指定位置的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要求证明材料不许有涂抹、遮盖,能清晰明确看到内容,否则视作该材料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03 月 01 日00:00至 2025 年 03 月 08 日00:00。(5个工作日)
4.2获取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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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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