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通海县杞麓湖地表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50
最高限价(万元):339.9852
采购需求:完成通海县杞麓湖地表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通海县杞麓湖周边6个蓝藻处理水质提升设施出水口安装地表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其中杞麓湖藻水分离六街站、杞麓湖藻水分离十街站、杞麓湖藻水分离海东站、杞麓湖藻水分离云龙站四座藻水分离站监测指标为:CODcr、NpN.TP、TN、pH、水温、浊度、电导率、溶解氧、铝离子、氯化物、硫酸盐、叶绿素。杞麓湖藻水分离龚杨站、杞麓湖中河水质提升站监测指标为:CODcr、NpN.TP、TN、pH、水温、浊度、电导率、溶解氧。;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至合同工作履约完成,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分。②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④《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1)通海县杞麓湖地表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28 06:00至2025-03-0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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