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单位:元)
序号
坐落
证号
起拍价格
保证金
加价幅度
1
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
D
幢八层办公室
粤房地权证肇字第
********
号
********.88
********
5000
2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05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00
********
2000
3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06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56
********
1000
4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07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32
********
2000
5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09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92
********
2000
6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10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84
********
1000
7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11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68
********
2000
8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12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88
********
1000
9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13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60
********
1000
特别说明:
1
、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以现状为准,按标的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
、拍卖成交价不含在拍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杂费以实际形成为准;因过户期间产生的杂费(如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
****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在本次拍卖中,被执行人承担的与标的物过户、交割相关的税费及拖欠的杂费由买受人垫付。对垫付的税费、杂费,买受人不能主张在本次拍卖成交款中清偿;
4
、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
、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不能移交他项权证原件;标的物如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物可能有人使用等。
6
、
如拍卖成交后需法院腾退清场的,可能会存在腾退清场交付时间较长、买受人需垫付搬迁费用以及提供一定期限的仓储地点作为存放清出物品等情形,一旦参与竞买,视为竞买人对上述情形知悉并接受
。
二、公示说明:
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邮寄送达给被执行人相关拍卖文书被退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本次拍卖的事项(详见本公告内容****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序号
坐落
证号
起拍价格
保证金
加价幅度
1
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
D
幢八层办公室
粤房地权证肇字第
********
号
********.88
********
5000
2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05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00
********
2000
3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06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56
********
1000
4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07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32
********
2000
5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09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92
********
2000
6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10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84
********
1000
7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11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68
********
2000
8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12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88
********
1000
9
###市端###路
6
号星湖尚景苑二期
2
号楼
213
号办公室
粤(
2018
###市不动产权第
********
号
********.60
********
1000
特别说明:
1
、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以现状为准,按标的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
、拍卖成交价不含在拍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杂费以实际形成为准;因过户期间产生的杂费(如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
****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在本次拍卖中,被执行人承担的与标的物过户、交割相关的税费及拖欠的杂费由买受人垫付。对垫付的税费、杂费,买受人不能主张在本次拍卖成交款中清偿;
4
、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
、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不能移交他项权证原件;标的物如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物可能有人使用等。
6
、
如拍卖成交后需法院腾退清场的,可能会存在腾退清场交付时间较长、买受人需垫付搬迁费用以及提供一定期限的仓储地点作为存放清出物品等情形,一旦参与竞买,视为竞买人对上述情形知悉并接受
。
二、公示说明:
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邮寄送达给被执行人相关拍卖文书被退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本次拍卖的事项(详见本公告内容****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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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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