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邀请公告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2025年度非煤矿山日常监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福建省196地质大队、泉州山水测绘有限公司、福建省197地质大队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永春县2025年度非煤矿山日常监管
2.项目编号:ZFQZCG2025001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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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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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春县2025年度非煤矿山日常监管 |
1项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85000 |
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谈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谈判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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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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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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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 |
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获取文件期限:从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5日17:3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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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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