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新江海河船闸工程上下游航道工程施工项目THTZ-XJHHCZ-HD1标段临时设施建设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新江海河船闸工程上下游航道工程施工项目THTZ-XJHHCZ-HD1标段临时设施建设专业分包,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工程地点: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分为新江海河和东灶新河两段。新江海河起自通吕运河口,自北向南流经南通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区和江心沙农场,穿过双桥套闸和新江海河枢纽,终点连接南通港通海港区,全长约28.63km。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按三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最大船舶等级为1000吨级。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新江海河船闸工程上下游引航道(上游桩号:23K+403~24K+802,下游桩号:26K+017~27K+002,疏浚终点设置在27K+571;含航道、上下游远调站、上下游停泊锚地等)、助航设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等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及保修,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项目地点:新江海河和东灶新河 2.2 招标内容:本工程临时设施建设包含承包人驻地建设、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建设(土建部分)、其他场地建设(钢筋加工棚等)、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通信等。施工期3个月,维护期为本项目建设全周期,暂定24个月。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安排,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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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无以下情况: 1)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为各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及人员; 2)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局分包方“黑名单”和其他原因被各级管理机关禁止投标的单位; 3)投标人近1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有其他较严重的不良安全生产记录的单位; 4)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存在以上情况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施工现场将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有主管机关发放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其他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无严重失信记录(提供查询记录或信用报告)。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专业分包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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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4.1 领取时间: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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