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长兴清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药剂次氯酸钠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兴清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规模:次氯酸钠约1368吨。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 次氯酸钠的供应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预算金额:130万元。
产品质量目标:合格。
合同期限及供货期限:
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服务金额达到130万元(含)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单项服务期根据项目实施期间每次采购通知单的要求确定。供货合同由长兴清泉排水有限公司、长兴清泉供水有限公司、指定子/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
2)供货期限:自接到招标人的每批次供货通知起24小时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在此范围内由投标人提供最短的供货周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生产商唯一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的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唯一授权代理商的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次氯酸钠产品)和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产品须取得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代理商的授权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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