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位于 林埭镇林金路东侧,东西大道北侧 。
2.2工程规模: 林埭镇科创中心(一期)工程(年产 5000 万件工业智能控制继电器项目)和林埭镇科创中心(二期)工程(年产 2600 万件工业智能控制继电器项目)涉及在嘉兴平湖林埭镇新建厂区,待建厂区 与已建陈金 3# 线成品油管道、 C3C4 液化石油气管道 分别 存在 1 处近距离并行 。
2.3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林埭镇科创中心 ( 一期、二期)工程待建厂区与已建油气 管道 相互影响 进行安全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备案文件。
2.4 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相关部门备案文件之日止 。
2.5 质量目标: 符合 相关 规范的要求 。
2.6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约为 20 万元,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单位 同时具备石油天然气行业(管道输送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天然气)。
3. 2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时间: 202 5 年 2 月 27 日至投标截至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 2 0 2 5 年 3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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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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