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松滋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一期)已经取得(列入/取得)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松发改审批[2024]321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松滋市农田建设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级投资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松滋市农田建设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松滋市八宝镇、沙道观镇等。 建设规模:项目范围涉及松滋市八宝镇、沙道观镇等,总建设规模1万亩。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勘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和现场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25。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天内完成测量工作,3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6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 2.3其他:最高投标限价为75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规划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测量或工程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只能由2家单位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请于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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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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