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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直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编号:  WH0

二、项目名称: 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直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项目EPC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芜湖市三山经开区 ;

建设规模: 本项目园区占地约132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模式发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项(业)工程设计等后续全部设计工作及其他技术服务等、本项目相关设备材料供货安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建筑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智能化、电气、消防等)、不包含分装车间详勘,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计划工期:510个日历天  。

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200782.73万元 。

4.资金来源: 国企自筹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1)和(2)和(3)资质。

(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须具备①或②或③: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且具备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具备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群体工程,则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个单体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 (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 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② 单项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项目中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面积。

③ 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④ 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中施工方的业绩。

(2)设计业绩: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万平米的汽车整车工厂(须包含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等)或不低于30万平米的汽车零部件工厂(须包含小冲车间、小焊车间、小涂车间、分装车间等)或不低于30万平米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须包含小冲车间、小焊车间、小涂车间、分装车间等)施工图设计任务。

注:① 类似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 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② 单项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项目中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面积。

③ 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提供。

④ 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中设计方的业绩。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群体工程,则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个单体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 (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 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② 单项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项目中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面积。

③ 投标人类似施工业绩与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以重复计算。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万平米的工业厂房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

注:① 类似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 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② 单项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项目中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面积。

③ 投标人类似设计业绩与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可以重复计算。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含牵头单位)。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由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02月28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03月20日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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