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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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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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税务总局天峨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1项 |
一、物业服务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天峨县税务局(天峨县六排镇塘英大道46号)办公楼及局大院的安全防范、保洁和食堂炊事工作。 二、物业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标准 (一)秩序维护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 1.秩序维护服务内容: 办公楼(区)门卫和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处置消防突发情况,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维护,防汛、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秩序维护所购买的对讲机、服装、照明灯、应急包等材料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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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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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评分与成交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第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出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四)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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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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