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污水分盐蒸发零排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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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污水分盐蒸发零排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2-27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污水分盐蒸发零排放项目初步设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峰煤焦化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酚氰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生物法和多级浓缩,每天处理水量约3000吨,净水回收率约80-90%回用系统,10%至20%高浓度水用于湿熄焦。另有循环水排污、除盐水站浓水等高盐水,每天约3200吨。随着环保政策收紧,焦化企业实现零排放势在必行,本项目拟建设150m3/h清净水回收+96m3/h浓水分盐蒸发。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设计基础资料,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初步设计(含概算)、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后续评审等相关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服务地点: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2.4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和设计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B、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C、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D、2020年2月1日至今承揽的与焦化厂污水分盐蒸发零排放项目有关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同时提供甲方评价证明,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E、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5年2月28日9:00时至2025年3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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