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日作出(2024)冀05破申1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县元通汽****公司的破产清算,指令本案由南和区人民法院审理,南和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4日指定河北国途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未发****公司欠付职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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