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97,428.00元
最高限价:3,397,428.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大渡口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 3,397,428.00元 | 1 | 项 | 区机关食堂分为区府食堂(大食堂)和区金桥食堂(小食堂)。区府食堂面积约2500平方米,设有自助大厅和自助小厅,均为自助餐区;公务接待区为桌餐区;特色餐食区提供食堂特色餐食制作及出堂服务。区金桥食堂面积约489平方米设有自助大厅为自助餐区。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
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包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除填写投标人自身企业情况外,还需填写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情况(或提供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9%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包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除填写投标人自身企业情况外,还需填写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情况(或提供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相关内容。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2月27日 至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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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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