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申报主体白云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二、负责债权申报的登记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书,本机构为法院指定的负责接收债权申报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请各债权人按照本公告的申报期限、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申报债权。债权人向除本机构外的其他机构,如人民法院等申报债权的,不视为有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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