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3年7月21日#****局未准予项目临时用地许可延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已无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第四条****局现依法注销《关于****局项目配套砂石料加工站项目(灵山镇仙月仙村、仙月红村)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江东审〔2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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