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天津临港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一期项目消防工程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保发改批[202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4994 万元,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资金和区财政资金:499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9.62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天津临港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一期项目消防工程,建设规模为19.62公里,新建消防给水管网系统,敷设DN300-400给水管道19.62公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补建消火栓,总投资额4994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渤海十六北路,南至长江道,西至渤海十路,北至辽河道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临港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一期项目消防工程设计,招标范围:新建消防给水管网系统,敷设DN300-400给水管道19.62公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补建消火栓。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配合等相关服务。总投资额47.5678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3月27日 至 2025年04月2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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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评审评标阶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按废标处理。最终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当日查询打印的信用中国信息为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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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项目关注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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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6日 至 2025年03月04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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