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CG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9852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9852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采购人提供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雕塑作品维护、公共设施、水电设施、厕所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照明设施等改造和维修维护;景区主要园路及林间小路、排水、铺装设施修整;景区内及厕所周边等区域景观提升;专变电房专业维保;广州云道(雕塑公园段)钢架桥,桥上相关设施维修维护及配件更换;电子屏维护。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出的设施维修服务任务单开展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则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四)供应商未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7日 至 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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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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