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要求:1、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定点设置共享充电宝,以方便病人使用需求,经医院研究,将分别投放于以下区域:门诊楼一楼大厅、医技楼一楼电梯厅、妇幼保健大楼一楼大厅、住院部一楼大厅等4个位置。2、运营过程中,供货商根据实际院方意见和实际需求,确定投入每个点位上设备的数量及款式,供应商自负盈亏,医院按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供应商按季度交纳。3、本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医院不参与费用分成,运营周期2年。二、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参数要求:1、正规厂家品牌;充电宝除印有厂家相关信息、使用说明外,未经院方允许,不得印有其他广告,设备外观应与医院整体装修风格搭配;2、用电安全要求:标准电压值220V~240V。3、充电宝可供各类手机接口使用。4、充电宝具有漏电保护装置。5、充电宝机身可定制院方机身贴。6、投标人投放的充电宝,使用人租赁价格不高于3元/小时,≥5分钟内免费,30分钟内按每小时费用半价收取,上设24小时封顶及单笔封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评估报价)7、每个点位按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按季度结算。8、微信支付分550分和支付宝芝麻信用600分以上免押金,信用分不足者支付一定押金即可租借,需提供第三方押金专用监管协议。 服务要求:1、设备安装地点由医院进行指定,机型、数量、款式等设备外观供应商需配合院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不得随意投放,否则取消投放资格。2、供应商负责投放产品的该项目所含产品的日常维护、运营管理、安全等服务,接到故障报修或投诉反馈,应立即进行妥善处理。如因中标人产品质量导致使用人或采购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3、供货商应设置服务热线,机器故障应在4小时内进行处置,紧急情况应在1小时内进行处置完毕,使用过程中有群众投诉,应在半小时内处置完毕。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有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5、供货商日常应安排专职人员根据院感要求定期维护、清洁和消毒擦拭。6、如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供应商应确保使用用户信息、隐私安全,提供的充电宝或机器设备及扫码小程序内不得出现任何广告,若因此引起使用人投诉、纠纷或其他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9、所提供给我方设备必须为全套全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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