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四级评估及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咨询服务项目 |
| 项目概况: | 详见询价文件 |
| 项目单位: | 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可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至2024年)完成的相关项目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客户评价等材料,成果等证明材料关键页等,未提供业绩证明的投标单位仍可参与投标,但将无法获得加分。3.3 财务要求:(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 (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且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投标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询价中同时提交响应文件。3.5 禁止挂靠、借用其他机构资质提交响应文件。3.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26日17时至2025年3月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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