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通用资格要求: 1.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1.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 1.3所投产品须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及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要求。 1.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如下: 2.1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 2.2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2.4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2.5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2.6以外文形式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 2.7投标人应自行参与投标事宜,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及国标要求。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招标物资入围条件:质优低价者入围; 2 招标物资付款条件:货款账期不低于6个月;
四、投标时间:
开始2025年2月25日8:30------2025年3月9日17:30止。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若代理商投标需要提供原厂商的授权。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二、招标物资种类
三、招标商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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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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