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服务内容:编制单位应按照国家、西藏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日喀则国际陆地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组织专家审查,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根据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完成日喀则国际陆地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最高限价:448756.94元;
2.5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2.6本项目评选方式:综合评选法
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2.2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4参选人具有类似业绩(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或同一项目两项同时具有)。
4. 竞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3日,每日10时00分至13时00分,15时30分至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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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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