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部分1、请招标人明确:本招标项目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没收投标保证金。答: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没收投标保证金。2、招标文件P157,“(4)以上发生的材料价差和人工费调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建议修改为:(4)以上发生的材料价差和人工费调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也不参与下浮。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3、招标文件P156,“2.工程款支付:发包人有权选择通过银行转****网上支付、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信用证、保理、E信通等方式支付。”建议修改为:2.工程款支付:发包人有权选择通过银行转****网上支付、银行汇票、信用证、无追索权保理等方式支付。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4、招标文件P2,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20;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节点工期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建议修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20;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5、招标文件P59,3.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得********分;在此基础上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机构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建###市政公用工程)、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具有机构相关专业”,机构指什么?是否有误?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5)“3.项目管理机构”中“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在此基础上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机构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建###市政公用工程)、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中的“具有机构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修改为:“具有结构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6、根据闽建2024 9号文《福建省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招标人或其委托**摊原则,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或将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下列①-④想关条款应予以修改:①、招标文件中P200页:本招标文件(含合同、合同附件)条款中对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对承包人要求更严、更有利于发包人的为准。建议调整为:本招标文件(含合同、合同附件)条款中对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以最新签署的为准。②、招标文件中P166页: 关于不可抗力其他情形的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外,政府征收征用、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造成已完工程损坏的强度等级的风、雨、雪、洪、震等均属于不可抗力,其强度等级以权威机构发布的信息为准。建议调整为:关于不可抗力其他情形的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外,按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停工的或政府征收征用、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造成已完工程损坏的强度等级的风、雨、雪、洪、震等均属于不可抗力,其强度等级以权威机构发布的信息为准。③、招标文件中P147页:********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允许工期顺延,但不予补偿因此增加的费用及其他费用。因各类发包人的原因......经发包人同意予以工期顺延,但不予补偿因此增加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等特殊性及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仅给予工期顺延,发包人不承担经济违约责任,不另行支付承包人任何经济补偿,并且不给予承包人因此产生的任何管理费用、措施费用、利息支出等的增加补偿,不给予利润损失补偿。发生工期顺延情形,承包人应于发生后 7 日内向咨询人及发包人提交相关审批材料,逾期则视为对工期无影响。建议调整为:********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允许工期顺延和(或)增加费用。因各类发包人的原因......经发包人同意予以工期顺延和(或)增加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等特殊性及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允许工期顺延和(或)增加费用。发生工期顺延情形,承包人应于发生后 7 日内向咨询人及发包人提交相关审批材料,逾期则视为对工期无影响。④、招标文件中P148页: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1)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2)烈度7度以上地震;(3)以上标准均按项目所在地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建议调整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1)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2)烈度7度以上地震;(3)日降雨量 60 毫米以上的(以工程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4)日气温超过 40℃的高温大于3天或日气温低于-3℃的严寒大于3天的(以工程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5)日停水或停电8小时以上的;(6)因气候原因当地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停工的。以上标准均按项目所在地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7、招标文件中P148页: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含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的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元,若节点工期延误时,在进度支付中先予暂扣违约金,如承包人采取措施赶工,对下一工序节点及总工期未造成延误的,则在后续进度支付中予以返还。前述逾期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10%,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承包人拒不缴纳或未及时缴纳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建议调整为: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含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的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元,若节点工期延误时,在进度支付中先予暂扣违约金,如承包人采取措施赶工,对下一工序节点或总工期未造成延误的,则在后续进度支付中予以返还。前述逾期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10%,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承包人拒不缴纳或未及时缴纳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8、根据闽建筑[2023]26号文《关于在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建议增加建筑安装工程费过程结算,将过程结算分为:桩基础工程、地下室结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节点办理过程结算。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9、招标文件中P189页:承包人桩基施工必须满足现场桩基检测要求,预留或接桩至自然地面的桩基工程量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竣工结算不予另计。建议调整为:承包人桩基施工必须满足现场桩基检测要求,预留或接桩至自然地面的桩基工程量应按实计算。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0、招标文件P157-158:(3)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支付中关于进度款的计算公式是否有误,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已审定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仅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造价还应包括总价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等,因此建议调整为: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所对应的款项,其余共性部分相应给予调整。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1、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项目建设规模:1、新建预臭氧接触池、二级泵房及配电间、排泥排水池、臭氧制备间各1座,土建规模30万m3/d,设备按供水规模30万m3/d安装。2、新建浓缩池、脱水机房,日处理绝干污泥量********。3、河道迁改、泥库清淤、沉淀池改造、滤池改造、加药间改造、配电间改造等现状建构筑物的技术改造;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经审查的施工图为准。”,二、发包人要求中设计任务书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①新建预臭氧接触池、二级泵房及配电间、排泥排水池、臭氧制备间各1座,土建规模30万m3/d,设备按供水规模30万m3/d安装。②新建浓缩池、脱水机房。③河道迁改、泥库清淤、沉淀池改造、滤池改造、加药间改造、配电间改造等现状建构筑物的技术改造。④智慧水厂建设内容:完成东区水厂及下游泵站所有机电设备的生产数据采集,支撑智慧水厂运营管理系统厂级平台的运行、大数据中心及相关系统的运行;完成智慧水厂运营管理系统厂级平台的部署、配置、扩展功能定制开发、数据接口对接开发;按B级标准建设数字化机房;建设智慧水厂配套的软硬件设施。请明确工程内容,是否含智慧水厂建设内容;答: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智慧水厂建设内容。12、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用BIM技术(服务于地面管综进行施工图设计)。而在承包人文件的提供中,承包人需提供5 份经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文件(含 概算)、P156页,(2)设计费的支付: ①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后的 28 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 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中设计费的 30%;请明确设计内容是否含初步设计及概算;答: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完成。(1)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向咨询人提供的文件及数量”修改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其他各专业工程施工图、BIM模型、碰撞报告、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及相关电子版)、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应急方案等,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咨询人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如效果图、沙盘等)。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10份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含CAD版电子设计文件),施工过程内业资料数量不少于3套,竣工结算资料不少于3套。按规定需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份数由承包人另行提供,费用不再增加。(2)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设计费的支付”中“①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后的28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中设计费的30%;”内容。13、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用BIM技术,请明确BIM设计是否单独计费;答:BIM设计不单独计费。14、P182页,“******** 设计人###市质量监督站若有明确要求沉降及垂直度观测需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的,则据其要求由发包人委托**,并据此签订三方协议。”按现行规定,第三方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修改为:“******** 设计人###市质量监督站若有明确要求沉降及垂直度观测需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的,则承包人应按要求委托**“******** 对发包人违约的处理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同意后仅给予工期顺延,发包人不承担经济违约责任,不另行支付承包人任何经济补偿,并且不给予承包人因此产生的任何管理费用、措施费用、利息支出等的增加补偿,不给予利润损失补偿。”此条不合理,不符合对等原则。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6、请问是否需要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如需提交,请明确承诺函格式。答: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文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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