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垫江县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杠家镇移民产业园转型升级发展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7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垫江县杠家镇人民政府,比选人为垫江县杠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杠家镇双溪村、凉水村、龙泉村、龙凤社区、三鑫社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山坪塘改造部分:整治八块田山坪塘、老堰崖堰塘、冯达军李子园山坪塘、寨上山坪塘、石板块山坪塘、崖湾山坪塘、张家湾山坪塘、伍斗秋山坪塘共8口;2、道路部分:由13段线路组成,路线全长5047m,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沥青路面,设计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钢筋砼盖板涵洞工程;3、太阳能路灯部分:总共291盏,其中9m高双臂太阳能路灯155盏,9m高单臂太阳能路灯116盏,6m高单臂太阳能路灯20盏;4、其余部分:双溪村办公室公示牌处硬化272.82m2,砖砌矮挡墙11.32m3,重力式路肩墙12.67m3,花椒弯山坪塘公路边混凝土挡土墙17.12m3,混凝土护坡16.96m3。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76.91万元。
2.4比选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竞争性比选文件、相关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竞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比选□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0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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