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勉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5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2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林业服务 | 勉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0,000.00 | 1,5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4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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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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