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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瓦埠湖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5 收藏项目
寿县瓦埠湖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招标公告(工程服务类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寿县瓦埠湖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寿县瓦埠湖沿岸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寿发改审批(2024)425号

1.4 项目代码:2409-340422-04-01-922460

1.5 招标人: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项目业主(批复单位):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不采用“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寿县瓦埠湖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GCSX0006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GCSX0006-1

2.5 建设地点:寿县窑口镇、大顺镇、堰口镇、瓦埠镇、小甸镇、保义镇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

2.6 建设规模:寿县瓦埠湖沿岸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保护区污水处理收集回用工程。分别在窑口镇、大顺镇、堰口镇、瓦埠镇、小甸镇、保义镇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干管28.3km,污水收集支管14.5km,污水接户管27.5km;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6座,合计处理污水1270吨/天;建设大三格+人工湿地净化处理设施10座,合计处理污水35吨/天。②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分别在窑大顺镇、瓦埠镇、小甸镇、保义镇进行芡实、菱角等外来物质清除,清除面积170万平方,并进行近湖水生植被修复36000平方,在堰口镇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防浪潜堤、围隔挡墙及生态修复,其中防浪潜堤7500立方、围隔挡墙730m、水生植被修复2000平方。本次项目拟对上述项目进行地勘、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服务总承包进行招标。

2.7 项目估算或费用(费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80日历天(设计工作开始时间以业主发出设计任务书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中标人应承担全过程、全范围设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各专题服务工作(即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合格过程中的所有全过程设计及项目相关各类评价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勘察(初勘和详勘)、专项评价(含评审、项目检测、验收等相关配套服务)、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如有)、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如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地形测绘、洪评、环评、震评、能评、交评、湿地影响评价、排污口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含评审、项目监测、验收等相关配套服务)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专题专项设计(以满足项目报批实际需要为准)、测绘、地质勘探、物探、规划方案与效果图、初步设计(含评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的修改和施工现场全过程的所有设计跟踪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交底、设计变更、业务指导、关键部位验收、竣工验收、协调及设计人员驻点等按有关规定应由设计单位提供的一切服务)等内容。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所有配套专业深化设计;同时,还包括完成设计内容、相关评价论证与协助项目申报等工程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技术及相关专题咨询服务工作等,各阶段各专题相应的评审、评估、审图等费用均含在报价中。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

2.11 项目类别:工程设计

2.12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各阶段成果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标准和内容符合各主管部门、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①②③④满足其一即可。

(2)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①②③④满足其一即可。

(3)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职称资格。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设计总负责人提供履约承诺书(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承诺)。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4 设计总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6 投标人财务要求:/。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编制投标文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提交履约担保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配合。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9 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信誉要求提供①~③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

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可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3.10 安徽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须按省(市、省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3.11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8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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