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招标人为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其他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 2.1.2建设地点、规模: 2.1.2.1建设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秦皇岛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 2.1.2.2规模:秦皇岛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备更新项目,拟购置配套医疗设施(本标段包括:电子胃肠镜系统); 2.1.3标段划分:无;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交货期:3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2.1.6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颁布及省市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 2.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8 合同估算价:1770万元;
2.2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修、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投标人应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本项目采购的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不得“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6 09:00至2025-03-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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