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政府采购项目编号:(请登录)
1.2项目编号:JLC(请登录)
1.3项目名称:榆树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6批次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3125080元
1.6最高限价:3125080元
1.7建设地点:榆树市五棵树镇龚家村、爱国村;
1.8建设规模:详见技术文件《榆树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6批次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基本情况、技术要求及工程量。
1.9采购范围:榆树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6批次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详见技术文件。
1.10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个月。
1.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3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本次磋商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新版要求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3.2财务要求及信誉要求:依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不再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货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应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3.3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第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2.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
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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