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社区建设项目工程款保函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请登录)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费率):担保费率控制价为1.5‰/月。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郑市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社区建设项目可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作为专项监管保证资金,工程款支付保函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连带责任保函,保证本项目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履行,现需开具工程款支付保函。
5.2各标段保函期限:16个月(10+6),形式分阶段进行(前期保函10个月;后期保函6个月,根据业主意愿,以实际施工验收后工期为准。)
5.3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5项目地点:(请登录)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郑市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社区建设项目(一期)
二标段:新郑市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社区建设项目(二期)
5.7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5.8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6、合同履行期限:同保函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7每个供应商可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照标段靠前的顺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2月28日,每天0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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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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