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征收土地批次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社会风险稳定评估。2、主要工作任务(1)对拟征收土地批次开展社会稳定性风险性评估。(2)出具稳评报告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